診療項目介紹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(俗稱「慢箋」)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針對需長期服藥控制的慢性病患者,由醫師確認病情穩定後所開立的長期處方。根據健保署公告,目前共涵蓋約100種慢性病,包括高血壓、糖尿病、高血脂、心臟病、氣喘、慢性肝炎等。慢箋最多可開立90天用藥量,但需分次調劑,每次最多領取30天份。患者可回原診所直接向藥師領藥,或至健保特約藥局領藥,方便省時。
適用對象與申請流程
▍適用對象
需長期服藥控制的慢性病患者,病情穩定並經醫師評估後可開立慢箋。
▍申請與領藥流程
.首次領藥:與一般門診相同,經醫師診察後開立處方。
.第二、三次領藥:持慢箋及健保卡至原院所或特約藥局領藥。
.每次間隔至少21天。
.每次最多領取30天份。
.特殊情況(如出國、離島、出海作業):提出證明文件,可申請一次領取最多3個月份藥品。
▍提醒:
. 領藥時需攜帶健保卡與慢箋正本。
. 領藥需由藥師核對身分與開立紀錄。
用藥安全與注意事項
- 若用藥期間病情有變化、不適或副作用,請立即回診,不可自行增減藥量。
- 慢箋遺失無法補發,需重新掛號回診開立。
- 若藥品含有自費項目,需照常支付自費金額。
- 領藥日請留意處方箋上的有效領藥期間,逾期視同失效。